鄂工通字〔2016〕54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
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康巴什新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政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牧民工家庭子女入学就业难题,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内工办发〔2016〕31号),现就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和对象
2016年工会助学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有子女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或正在高校就读的下列困难职工: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职工;
2、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因工伤事故、工资被拖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子女在鄂尔多斯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困难农民工。
二、助学方式
1、市总工会自筹助学金,将于8月下旬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给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
2、其他各级工会自筹资金,采取灵活方式,给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提供资助;发动一切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与今年考上普通高校或正在高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结对子,并对他们提供经济、物质帮助。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力量,集中开展行动,提升就业和助学工作的精准性。
全市各级工会要在7月至9月期间,集中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和助学作为当前阶段解困脱困工作的重点,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实施精准助学、精准就业。要积极协助教育、人社等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各项国家助学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助学及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上学子女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要推动形成汇集社会各方力量的协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把有限的资源充分用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身上,发挥工会帮扶拾遗补缺作用。
2、认真做好摸底工作,准确界定帮扶对象,实施分类帮扶。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帮扶站点作用,认真细致做好摸底和申报基础工作,准确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的特困生数量、就学情况、困难原因、入学费用等情况。二是旗区工会帮扶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助学对象的档案审定工作,将具备职工身份和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作为审核先决条件,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150%范围内或因遭受重特大疾病、重大意外事故、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子女无力承担大学(大专、高职)入学费用的困难职工家庭作为重点,兼顾助学跟踪对象,按照“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助学档案内容,完备每个助学对象的相关档案内容和附件,明确结对帮扶联系人,制定个性化、可操作的解困脱困帮扶计划,为建立解困脱困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创业意愿和能力设立创业项目,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服务,支持他们自主创业,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是通过开展阳光就业行动,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使“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重点帮扶困难职工及困难农牧民工家庭中就读于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帮助他们在享有国家助学政策的基础上经工会帮扶自主顺利完成学业。
3、规范工作程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精准施策”实效。
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活动。各地工会要联合人社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争取培训院校和用人单位的支持,主动发挥各类就业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专业实习、职业介绍、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提高困难职工家庭充分就业水平。要深入细致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鼓励其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旗县级以下单位和小微企业就业,通过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最终达到让困难职工家庭稳定解困脱困的工作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入会农牧民工的留守子女提供更多的帮扶和服务。
各级工会要详细制定本地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公开助学对象范围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和银行卡发放助学资金的方式开展助学帮扶,严格执行助学标准,即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帮扶资金标准不应突破3000元/每人,使用其他来源渠道帮扶资金可视资金筹集情况配套提高救助标准。各地工会积极筹集助学资金,倡导和鼓励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其他社会力量,伸出援助之手,通过结对帮扶、定向资助、协议帮扶等形式共同参与助学活动,壮大助学力量,确保符合资助范围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区总从今年开始专门安排本级经费提高一线困难环卫工人子女助学标准,请各旗区工会7月25日前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区总经费足额下拨,及时发放。
4、加强活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旗区工会要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邀请党政领导出席,宣传和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要善于发现总结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并及时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就业和助学氛围。
5、做好统计总结工作。本次活动数据统计截止2016年8月31日。各级工会要对工作进行总结,填报《2016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并撰写总结报告,请务必于9月2日前报送市总工会法律工作与社会保障部,以便汇总上报。
传真:0477-8399006
电子邮箱:ezghfgb@163.com
附件:1.2016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2.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3.全区一线困难环卫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