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通字〔2017〕37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
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市直园区(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工会:
职工创新工作室是工会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的实践证明,职工创新工作室在弘扬劳模精神、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推动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总工会部署,落实《2017年全市劳动竞赛计划》文件精神,2017年市总工会拟新建职工创新工作室30个,在开展创建活动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中好中选优拟命名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10个。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意见》(内工发[2015]26号)(附件4)的标准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名额分配表(附件3)的分配名额,在本旗区、本产业开展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没有分配名额的也可按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二、新建职工创新工作室及拟推荐的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向市总工会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2)。
3.报送反映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活动等基本情况的照片4张。
三、经初审合格后拟推荐的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向市总工会报送以下纸质版材料:
《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二份(盖章),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以上所报送材料于8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与劳动保护部邮箱。
邮箱:ordosjjb@163.com;联系人:李 慧
联系电话:0477---8399018
附件:
1.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简要情况汇总表
3.鄂尔多斯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新建名额分配表
4.《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意见》(内工发[2015]26号)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