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
吴明海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市总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总三届四次全委会议报告2016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请审议。
一、2016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总三届三次全委会议提出的要求,根据区总十届五次全委会关于经审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有效发挥了经审工作在全市工会工作中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依法审查本级经费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市总经审会审查了市总本级2016年度经费收支决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编制情况。审查结果表明:
市总本级2016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市总财务部门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收入总额4364.22万元,其中市总本级拨缴经费收入306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补助下级支出119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3%,业务支出86.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53%,职工活动支出19.89万元,完成预算的49.73%,行政支出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3.01%,资本性支出3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维权支出160.89万元,完成预算的69.95%。其他支出16.5万元,当年经费结余2435.84万元。当年上缴区总经费1684.59万元,完成区总任务的120.32%。支出结构比较合理。市总推广全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调动各方面理财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杜绝超预算开支,加强对资产的管理,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依规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全总《省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要求,2016年市总工会经审会开展对各基层工会23家和市直属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通过审查审计,发现一些共性问题:有的地方重收入轻管理、重投入轻审查;有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有的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执行不严、执行率较低;有的专项帮扶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使用不及时、手续不完备;有的经费收入未及时入账、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有的票据不合规、审核不严格;有的未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手续、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单位财会专业人员配备不足、财务人员素质仍需提升等。市总经审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目前绝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个别问题正在整改中。
认真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中央和地方对工会专项资金的补助数额不断增加,为了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特别对涉及困难职工、困难劳模的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加强了核对检查,保证了专款专用。
(三)规范化建设取得进展,经审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经审会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促进提高了经审委员中具有专业知识人员的比例。2016年市总经审会加大调查研究,对全市经审组织建设和工作制度创新情况进行调研,形成7篇调研报告上报区总。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取得了整体性的提高,经审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9个旗区工会都制定了经费计拨审计制度。
(四)经审组织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随着工会经济活动的不断扩大和工会经费收入的逐年增加,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主要领导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视,经审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全市已建经审组织的基层达到80%以上,大部分配备了专兼职经审干部。
为了推动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加强经审干部队伍的建设,市总工会经审办认真贯彻执行区总制定的工会经审工作考核细则,每年对基层工会进行经审工作审查督促,积极参加全区工会经审干部培训班,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审工作顺利的开展。
一年来,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旗区经审组织和人员配备与《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经费审查审计力度和质量与区总经审工作规范化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与工作需求还不适应等等。总之,在审计任务不断繁重并面临改革创新的新形势下,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审查审计监督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并研究解决。
二、2017年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主要安排
2017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区总十届六次经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总工会三届四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工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职工会员监督的立体经审监督体系,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不断提高审查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在工会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努力提高经审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全会工作。全市各级工会经审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全总《工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办法》和《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工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围绕全会工作重点谋划开展经审工作,以工作实绩推动改革,发挥经审组织在工会改革中的保障监督作用。学习借鉴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先进审计理念和方法,适时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互查。加强调查研究,查找不足,总结推广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好的方法。改进在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对下指导方式方法,推动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有效运用审计成果。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职责,努力推进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加大对重大事项的督查,切实提升经审监督成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继续做好本级审计和下审一级工作,保障工会经济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整改跟踪督查机制,严肃整改问责追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若有必要,可再次进行检查,维护经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用好用足审计成果,将审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本单位评先考核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审计成果在加强干部管理、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升经审工作水平。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备审计人员。市总工会经审办不少于2名专业干部,经费总量较多的旗区工会建立经审办并配备专业干部,为经审组织依法审计提供组织保障和干部保障。加强审计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纪律严的工会经审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市总工会的重视支持下,工会经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按照市总三届四次全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