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所属各二级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规范信访举报程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当中,共同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奋斗目标,现就信访举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访举报受理部门
对反映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三个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和上述单位干部职工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由市纪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受理。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依据《党章》、《行政监察法》等规定,纪检组受理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一是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二是依纪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三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四是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信访举报渠道和方式
(一)来信及电子邮件举报
1.来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C座209室,市纪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2.电子邮件地址:pzghjjz@163.com。
(二)来访举报
1.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C座208、209室,市纪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2.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三)电话举报
1.拨打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根据语音提示举报。
2.拨打纪检组电话:0477-8394816 0477-8399017
(四)网络举报
登陆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网站(http://ordos.12388.gov.cn),按照相关指引进行举报。
四、相关要求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要高度重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短信平台以及单位宣传栏等载体,向全体干部职工、旗区总工会和管理服务对象公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内容和注意事项,在业务大厅、办事窗口等显著位置公布纪检监察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五、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1.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在信访材料中列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地区、职务等信息;
2.要有清楚的事实依据,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每个违纪事项要写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
3.鼓励进行实名举报,便于反馈和回复问题处理情况。实名举报的要写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邮编等落款信息。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