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市总工会会议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鄂尔多斯市总工会本级2013年至2017年5年财务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市总工会经审办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发布的《中介机构入围信息》中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取5家3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会议采取竞争性谈判、低价竞标的形式,择优选取一家承担此次审计项目。
谈判组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吴明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纪检委派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副组长苏丽雅,市总工会财务部负责人薛蓉媛,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人包白力戈,市总工会经审办科员白瑜组成。
内蒙古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王亮)、内蒙古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汪丽琴)、内蒙古信和会计师事务所(辛帅)、鄂尔多斯市亿审会计师事务所(李昕)、内蒙古星舟会计师事务所(法人刘向飞)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
会上,吴明海提出此次关于对市总工会机关财务2013年至2017年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要求。重点强调,一是此次竞争性谈判要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8—2019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鄂财发﹝2018﹞27号)文件专用采购项目之服务类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及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进行。二是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会计法》、《会计准则》、《工会会计制度》、《审计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下发的《工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5号)、《工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工审会发﹝2016﹞4号)、《工会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办法》(工审会发﹝2016﹞6号)、《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工审会发﹝2016﹞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条例的基础上实施审查审计。三是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该项目审计过程中,就客观性、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充分性、重要性、一致性、及时性、保密性等方向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各会计师事务所介绍本公司情况和报价,谈判小组与各竞争会计师事务所代表逐一进行谈判。经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最终确定承担本次审计项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白瑜)